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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正在整治大棚房!设施农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信息发布者:刘德云
    2018-10-22 20:01:51    来源:农人爱农地   转载

    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较传统农业有着投入产出高、附加值高等特点,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发展设施农业,设施农用地的占地量越来越大,为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缺乏统一规划。根据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设施农业用地采取“协议备案”制度,这一制度的优势在于取消审批,简化程序;不足在于使设施农业用地很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导致设施农用地项目处于自发性、随意性状态,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不高。

    2.流转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目标,大多是发展设施农业。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这项工作还没有形成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机制。绝大多数乡镇虽然有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但土地流转信息不共享,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较小。由于土地价格的评估缺乏依据和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弱势地位等原因,从整体上看土地流转价格偏低。

    3.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法占用农用地(包括耕地和基本农田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以发展畜禽养殖为名圈占农用地,先建设畜禽舍进而改建成住宅用于居住、转让或出租;有的以发展观光农业为名建设旅游休闲度假村;情况不一而足。

    4.批后监管力度不够。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能界线不清,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导致部分设施农用地项目区用地方式粗放,土地闲置和浪费现象严重。特别是一些企业和农户超标准、超强度占用农用地建设附属设施,破坏耕作层,不利于以后农用地的复垦。

    因此建议:

    ⒈制定设施农用地发展规划。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涉及水利、农业、国土、环保等多个部门,需要联合制定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结合畜禽养殖布局、城镇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落实设施农用地项目区,明确农业用地结构,调整农业用地布局,合理引导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户集中经营。

    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在区、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窗口,负责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进行指导和监督,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指导合同签订,并对社会资本进入土地流转市场进行准入审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各级农经和财政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并定期将资金往来明细表在村内公示,接受农民群众、上级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为设施农用地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⒊建立严格监管机制。加强全程监督,确保设施农业规范用地。农业、国土、环保、镇政府(办事处)等部门应将设施农用地纳入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内容,加强监督,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其中,农业、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加强设施农用地审核批准后的跟踪监管,督促指导单位或个人规范使用;镇政府(办事处)、村委会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备案期满,落实好土地复垦。对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用于经营性用地或用作修建休闲度假村、农家乐等商业性设施的,一律取缔设施农用地的批复,作为违法用地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为设施农用地管理营造健康良好的氛围。发现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破坏生态环境、违规占用林地,设施农用地到期不复垦等不按规定使用土地的相关行为的,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生产和破坏行为,并明确由镇政府(办事处)负责拆除、复垦,形成设施农用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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